4/24/2014

【The World of Athens】諸神對凡人的控制

江宛盈同學記錄


諸神對凡人的控制
2.21雖然早在五世紀時,已有少數的古希臘人試圖以人類的術語解釋世界,但很少希臘人會懷疑神在世界運作上的重要地位,如我們所見,祂們的手段是不可預知的。雖然還是可以用人類的術詞掌握像是「正義」這樣的概念,但很難看到人類對正義的理解,如何和希臘神祇明顯、武斷且毫無意義的介入達到一致。

2.22因此,古希臘人在看待神的作為時,以我們來看是悲觀的,但對他們而言卻是相當腳踏實地的實在論。人類會被神諭和夢引導至錯誤的方向,一位神可以同時掌管好的和壞的領域。(例如:阿波羅是治療和疾病之神、狄密特(Dēmētēr)是豐收和歉收之神。)人類活在任意的自然力量的憐憫下。古希臘人嘲笑脆弱且互相競爭,他們也認為神必定嘲弄他們。梭倫(Solon )就曾警告人類不安的狀態。

克羅伊斯(Croesus),你曾問我人類的狀況是如何。我很清楚神都是善妒且引爭端的。在人類漫長的生命中,你可以看到並體會到許多你不樂見的事情。我認為人類壽命大約是七十年。去除掉閏月,七十年總計是25200天。如果你加上閏月(隔天有一次閏月),你會得到額外的35個月和額外的1050天。如此一來,七十年就是26250天,而沒有一天是相同的。克羅伊斯,所以你可以看到,人類的生活是關於機運的。對我來說,你是一個非常有錢的人且統治很多人,但是我仍不能說你是最幸福的人,除非我知道你的人生如何結束。因為除非有錢人有好的命運、且在人生是結束在繁榮昌盛裡,否則有錢的人並沒有比一個每日所需剛好滿足的人快樂。許多最有錢的人是不快樂的,許多小康之家擁有良好的運氣。只有在兩個層面上,有錢但不快樂的人過得比幸運的人還要好的生活;但在許多層面上,幸運的人過得比有錢但不快樂的人還要好的生活。他(編按:幸運的人,非指有錢但不快樂的人)可能較難滿足他的慾望或抵抗災厄,但他的運氣讓他避免遭逢災厄或遠離慾望,而且他擁有強健的體格、健康的身體、遠離麻煩、有不錯的子女和好的外貌。除了以上所述,如果他能到生命終了都過得很繁榮,他就是你要找的人,而且他也應當被稱作快樂的人。但除非到他死的那一天,人們只能說他是幸運、而非快樂的人。對人類的能力來說,和所有好的事情結合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這道理如同沒有一個國家可以完全自給自足,反而,國家總是在某一些方面有所短缺;而擁有大部分的資源的國家是最好的國家。一個人不可能自給自足,有一個事物就會缺乏另一個。在我的眼中,只有持續擁有最多的優勢且平靜的死去才配得上稱為幸福。所有的事都要看到最終的結果。因為神經常給人一點幸福,只為了要從頭到腳地毀滅他。(希羅多德,歷史1.32)

2.23神會引起分裂(tarakhōdēs)是因為人不可能預測祂們接下來會怎麼做,但可以確知的是,神嫉妒(phthoneros)人的好運,而這也是經常在悲劇出現的主題。

2.24當人們試著理解神聖的正義(dikē)時,問題變得更加嚴重。Dikē暗示著根據已建立的規則而行的正義。規則是用來統治人類社會,但古希臘人沒有神聖的法典(像是猶太教有利未記和申命記)。古希臘人相信世界有其規則和秩序(「規律的世界」稱為“ho kosmos”),但秩序是根於神的利益而非人的利益之中。因此,人們很難決定到底什麼是神聖的正義。神要求人給予的榮耀timē(honor, respect)又使事情變得更加複雜,因為神彼此間會競爭誰的榮耀大,去榮耀一個神可能會冒犯到其他的神。在尤利皮底斯(Euripides)的希波力圖(Hippolytos)中,阿特米斯(Artemis)答應要報復阿芙蘿狄特(Aphrodite),她造成希波力圖的死亡,因為希波力圖獻給阿特米斯太多的榮耀、卻沒有獻給阿芙蘿狄特任何榮耀。

希波力圖:我希望神能被人類詛咒。
阿特米斯:放輕鬆。阿芙蘿狄特在憤怒之中用雷電將你劈死,雖然你的身體躺在地球的黑暗之中,但因為你對我的虔誠和善良,你將得到報仇。為了報仇,我將使用我神準的箭斬殺她最愛的凡人。(尤利皮底斯,希波力圖1417ff.)

但這裡至少有一些固定的原則存在。

2.25 (1)如果人逾越了他對神的義務,像是他對神不虔敬(asebēs),則可以預期神的憤怒(nemesis)將降臨到他身上。因此演說家會用「在危險旅程中的安全」來證明一個人的清白:

我做船長和商人時,也曾經遭受攻擊。而且我們被要求相信,神把我從海上的凶險解救出來,是要讓我在回到雅典時,能被Kephisios摧毀。各位,我真的無法相信,如果神相信我沒有適當的對待祂們,他們會在最大危險之時放我一條生路──因為還有比在冬天航行更危險的事情嗎?祂們手握我的性命,掌握我的人和財產;當祂們可以拒絕讓我享有適當葬禮時,祂們何必保護我?(Andokides《關於神秘宗派》(On the Mysteries)1.137)

對神的義務不只包括尊敬和崇拜,還包含遵守某些對人特定的法律規範。像是尊敬非他們城邦所保護的人們,例如懇求者(suppliants)、傳令官、陌生人及乞丐。

2.26 (2)更重要的是神關注殺人罪和其帶來的罪孽。人的死亡會引來比奧林匹克眾神更早出現的古老神祇,即關於殺人之罪的Erinyes(Furies)。這些恐怖的女神會瘋狂的追捕殺人犯,直到死者的家屬為死者報仇。殺人的罪孽會汙染整個城市直到罪犯彌補被害者。像在伊底帕斯王(Oedipus Tyrannus)的開頭,索福克勒斯(Sophocles)就認為底比斯(Thebes)中有這種汙染(miasma)

我宣判,在我統治的這片土地上,沒有人可以接待殺人犯或和他說話,也不能和他分享禱告或是祭品,也不能分配給他他應得的聖水。所有人須禁止他進家裡,因為他會帶給我們汙染,就如同阿波羅的神諭剛才向我顯示的。且在此宣稱我對神和死者的支持。(索福克里斯,伊底帕斯王236ff.)

2.27 (3)最後,在口語作為主要溝通方式的社會中,在誓言下(under oath)所作的協議等同於我們的合約及簽名,且不論是公開(例如:條約)或私下的誓言,其保證人皆為神祇。

參考資料:
The World of Athens: An introduction to Classical Athenian Cultu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
Chapter 2 The Metaphysical Environment pp. 10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