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柏拉圖《克里同篇》的論證結構
講者:徐學庸教授
時間:11/28 (Fri) 10:00~13:00
地點:清大人文社會學院 C404
記錄人:官庭伃
演講人:徐學庸老師
首先提出傳統兩種觀點詮釋:第一,我們可以看到Crito這部對話錄提出公民不服從的觀點,在上個世紀六零七零年代,有大量的文獻在各種期刊裡面,講到Crito這部對話錄可以看到公民不服從的觀點,也就是身為國家公民,我們有權做違法的事情只要法律不正義。第二個我們可以看到大量的文獻認為,法律在文章裡所提出的觀點代表的就是蘇格拉底提出的觀點,雖然有三個角色,但是卻只有兩個觀點,一個是Crito,一個是蘇格拉底及法律。這兩種詮釋的結論,徐學庸老師要嘗試凸顯出來這兩種都不是對對話錄合適的理解:第一種公民不服從的詮釋只是時代造成的結果,對外因為美國參與越戰,很多人被徵兵參戰,且1970年代內部有很多不公不義的事情,所以不管是對內對外,很多年輕人都出來反對美國政府,柏拉圖所訴諸這Crito對話錄,剛好跟時代的氛圍連結在一起,所以造成第一點這種詮釋。會造成第二種詮釋的原因是:蘇格拉底自己提出的觀點其實非常非常少,大多都是由法律代理,所以影響了很多當代的詮釋,導致大家以為蘇格拉底的觀點跟法律的觀點是同一個觀點,徐學庸老師試著要顛覆點這兩種詮釋。
Crito這部對話錄的開場,蘇格拉底說:我很驚訝獄卒會讓你進來,Crito說我跟獄卒非常熟(意指常常進出監獄),且我給他一點好處。這邊提到Crito來的這麼頻繁,且給他一點好處,通常大家都只是看過這段,因為這只是個開場,然而在這邊其實應該要停一下,細細思想一下柏拉圖到底想要透露出什麼訊息?柏拉圖要讓Crito給你什麼印象?這可能會影響你整部對話錄後面的發展,Crito其實是一個非常非常有錢的商人,家財比鼎新還要多,錢對他來說永遠花不完,整個對話錄的一開始,柏拉圖塑造蘇格拉底的這個好朋友的形象:是認為錢可以解決一切、法律其實是可以不被遵守的。在柏拉圖的描述當中,Crito具有一種違法亂紀的傾向,而這種傾向,回到第二個問題來看,蘇格拉底在跟Crito對話,Crito這種違法亂紀的形象用哲學方式沒辦法制止他的話,唯一能夠制止他的方式就是用法律的方式,當你說什麼我聽不懂得時候,我就找一群人來跟你對話,那群人就是法律。我們用這種方式閱讀的話,傳統的詮釋:蘇格拉底的觀點是法律的觀點就很有可能會被重新思考。
在雅典這個城邦當中,有能力有權力的人不遵守法律這件事情其實是很常見的,Crito這種方式並不是特例,柏拉圖在這邊所要描寫的其實是某種社會現況,當然雅典有一套司法制度,Crito用不法的方式叫蘇格拉底逃獄這件事其實比比皆是,這兩個人最大的區別就是對死亡有非常非常不同的看法。蘇格拉底在獄中睡得安穩等等等等,很多方面都可以看到蘇格拉底其實某種程度滿心期待自己死亡,死了可以去見那些古聖先雄們之類的,在其他對話錄Phaedo.也可以看到他對即將到來的死亡也是滿心期待。Crito這部對話錄告訴我們船要回來了,祭祀阿波羅的儀式結束了,這艘船待在獄中到死刑的執行之間有一個月,合理的猜測Crito至少勸蘇格拉底逃獄勸了三十天,這兩個人在面對死亡這件事情,是完全不相同。我們也可以發現西洋古代的城邦政治是小國寡民,政治跟社會不分、政治跟教育不分、政治跟蹤較不分、政治跟經濟不分,一個宗教的祭典,可以讓司法的執行延後三十天,在雅典就可以看到宗教非常非常重要,在慶典之間殺人,會對整個城邦未來的發展造成不好影響,神話宗教跟整個城邦的運作,神話跟政治其實是共同呼吸的,全都連結再一起,都有非常濃厚的政治意涵在裏頭。
來看Crito如何說服蘇格拉底逃獄:
第一個:你是我最看重的朋友,失去你是我生命當中不可承受的,這在西洋古代論友誼的概念,他們是有名的朋友
第二個:如果我不救你,對我是一種恥辱,我明明可以幫助你卻不幫
第三個:我有錢,什麼都可以擔心你不要擔心錢
第四個:叫蘇格拉底不要擔心sycophant,什麼是sycophant?當時城邦的社會秩序安全不是軍人在承擔,社會秩序應該由你我身為公民來承擔,所以設計了一個非常特別的機制,只要你是在雅典你看到不公不義的事情,你就可以到法庭去告他,每個人都可以去告另一個人,但如果你每次去告成案的機率很低你就要罰錢,所以也不是亂告就可以,反正意思是蘇格拉底關在獄中,但外面有很多這種張大眼睛在看的人,Crito雖想把蘇格拉底偷偷運出去,但一定有很多線民在看,只要Crito把他運出去,這些線民就等著去舉發,Crito叫蘇格拉底不要擔心sycophant,意思就是指他會把這些線民的安頓好,我會用鈔票把他們眼睛弄瞎(要花多少錢啊!!)
第五個:有人會在外頭接他
第六個:城邦內Crito掌控,城邦外也有人在資源上可以給蘇格拉底安逸的生活,叫他不用擔心
第七個:放棄生命其實是一件不對的事(維持生命比遵守法律更重要)
第八個:訴諸於親情,不能讓你的小孩沒有父親,你其中一個小孩才剛出生,為孩子你應該要活下來
第九個:在法律中根本是被不當的對待
Crito提出這些理由,大體可以看到是這樣區分
A)
Reputation: (2)
B)
Money: (3), (4), (5), and (6)
C)
Life and family: (7), (8)
D)
Favouritism: (9)
E)
Friendship: (1)
由此可以看出Crito其實沒那麼看重錢,可能更看重朋友,再來就是也非常看重自己在雅典所建立起來的名聲,在Crito說服的例子這裡面,特別提到正義是幫助朋友傷害敵人,在雅典城邦當中,在貴族裡面的小圈圈文化,互相幫忙是非常正常的,傷害我們這夥人裡面的人就是我們共同的敵人,從西洋古代就盛傳這種價值觀,我如果不幫我朋友就是非常不正義的事。
蘇格拉底的三種回應:
第一:別人怎麼說不重要,重要的是專家說什麼
第二:生命值得活只有當它是有德跟善
第三:我們絕對不能用惡的方式回報惡
第一個回應表現在,是不是所有人的意見我們都該聽?其實並不必然,有些人的意見根本就不必聽,蘇格拉底的論述告訴我們不是所有的聲音都要花心思去理解,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立場,古希臘的教育沒有公家的資源介入,教育都是出自私人的手,能夠受教育的是少數貴族,一般人都是未受教育的暴民,我們真正要看重的是好的意見,專家的意見,有智慧的人的意見,才是值得聽的,Crito所擔心不就蘇格拉底逃獄會被城裡的人對你的指指點點,其實根本不需要在意,我們要在意的事擁有專業的人,你叫我逃獄是非常嚴肅的倫理議題,我們必須要關心的事我們的那一部分,而不是關心眾人的言論。
再來第二就是什麼叫做that part of ourselves?為什麼蘇格拉底不直接講靈魂?為什麼要用這樣迂迴的方式說that part of ourselves?其中一個可能是Crito聽不懂你為什麼要跟我講靈魂這個事,逃獄這件事對於靈魂不好,但又不能跟他講白,因為他非常討厭哲學,一聽到就想逃走,所以講白他聽不下去,Crito沒有這種氣質,在這段對話中,蘇格拉底選擇用這種方式表示,是因為對Crito其實是百般的疼惜,想告訴他我們必須維持靈魂在道德上的完整性,選擇逃獄對靈魂其實不好,強調對於靈魂的照顧。而靈魂的道德的完整跟德性間的關係是怎麼建立起來的?在這部對話錄中,我們都會去好奇這個,這個問題必須進入到理想國第四卷,靈魂的好狀態跟所產生出來道德行為的關係怎麼連結在一起?而其實這關係還可以反向操作,一旦擁有好的狀態,可以藉由不斷操作好的行為去鞏固好的狀態,這兩這間是相輔相成的,強調對靈魂的照顧,而蘇格拉底曾經呼籲雅典人不要再追求金錢跟人的榮譽,應該把眼光放在靈魂上。身體我們都希望過得健康,當然也希望靈魂會是健康的,所以怎麼可以用違法的方式呢,逃獄基本上是不正義的,所以不可能是美的也不是善的。
第三個,一個人絕對不能以暴制暴,這一部分的討論,可以看到柏拉圖對正義的回應,正義不應該建立在以暴制暴以牙還牙下,我們被不當方式對待,就不該用這種方式回應,沒有人在自願的情況下做出傷害他人的事,如果我知道我的行為會敗壞年輕人我就絕對不會做出這種行為,這是非常重要的議題,一個有德性的人,不會在明知故意的情況下還為惡,蘇格拉底被判死刑,他在等待死刑的執行,所以他絕對不會在一個明知故犯的情況下,去違背法律,對蘇格拉底而言沒得到雅典人的同意就逃獄,是不正義的行為,所以不能選擇做這樣的事,不能用惡還惡。
蘇格拉底所提出來的三個論證,Crito最後給蘇格拉底的回應就是:其實我不懂你在說什麼;這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蘇格拉底談完靈魂不朽不滅後,Crito迸出來的第一句話卻說:蘇格拉底你覺得我應該怎麼葬你,蘇格拉底回:哈哈我跟你講一整天,如果你可以把我葬了我隨便你,反正你絕對不能說那個身體叫做蘇格拉底(因為那就只是身體不包含靈魂),你可以確實看到Crito這個人只要跟他討論哲學他就迴避,蘇格拉底只回應了Crito三點,Crito就進入了一個昏迷狀態,也就是因為這個樣子,法律就進入到這兩個人之間的對話…。
讀到目前為止,在公民不服從的這個議題,是不是一個顯明的議題呢?看起來不太是,在一開始提到兩個詮釋,我們都可以發現傳統那樣讀其實不太適切。再來是我們在這一個城邦受到教育、養育,所以我們和城邦有個非常特別的關係,像是父子親情、主人和奴隸的關係。因此,兒子對父親,奴隸對主人不該有說「不」的情況發生。然後,蘇格拉底和城邦有個契約關係,在文本內容中都可以讀到,最後的結果逃獄就是傷害城邦,所以這是非常非常disgraceful,非常醜陋的行為。對於希臘人而言,這個詞就是指逃獄是一個非常卑劣、醜陋的行為。
在這邊,有特別的提到,第一個我們不應該和城邦有一個對抗的關係存在,就算是城邦用一個不當的方式對待我們,我們也不應該如此的回應城邦。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他這一段是針對Crito剛剛的說法,覺得城邦不當的對待我,城邦法律或是很多的雅典人對於你而言,是有敵意的等等,法律的直接回應就是,雅典的法律是建立在just agreement上面,我們就不應該違背我們和城邦的契約關係,這就是契約關係的形成。
等會兒,我們會看到,他會更清楚的表現出來。
在這個論證當中,有一點是值得我們思考,城邦和法律的關聯就是如果有一個人不守法,就會造成城邦的敗壞。這其實是奇特的觀點。其實我們每天都在不守法,不是嗎?翹課阿,不守法,闖紅燈,不守法,其實我們每天都在不守法,但是我們的國家似乎也沒因此而敗壞掉。在當代很多Crito詮釋者會認為這個論證本身有點言過其實,如果蘇格拉底真的不守法逃獄了,雅典就無法運作了啊嗎?不見得,例如我剛才所說的,逃獄在雅典是司空見慣的,雅典還不是好好的運作著,所以蘇格拉底在這裡想表達什麼,是可以讓大家思考的。我們可能思考的方向,如果一個司法制度一直被挑戰,一而再,再而三的違逆,他有沒有可能法律的功能在這樣的挑戰過程中被癱瘓,而他被癱瘓掉後所造成的後果,整個社會制度是淪陷的,接下來造成的效應就是城邦進入到一種失序的狀態。再來就是,在剛剛的對話當中,我們可以看到,有個概念叫做private individual,這個是非常奇特的、西洋古代的概念,在城邦制度發展的歷程當中,沒有人可以在城邦政治中成為一個private individual,private individual意旨我們涉入公共事務,當代我們很多人都可以成為private individual,我選擇不去投票,我選擇不去參加任何的社會運動,我選擇不去參加任何的社會組織,我可以當一個完完全全不涉入公共事務的人,在當代社會、政治可以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可是在古代希臘的城邦政治發展之中,沒有人可以成為一個private individual,所以他這邊指的private individual很有可能就是指蘇格拉底這一類的人。他把他的公共參與降低到極小量,甚至於他會用另外一種形式表達他的公共參與,比如說幾乎沒有看過他參加公民大會,我們在〈Apology篇〉看過他曾當過參議院的主席,我們也看過記載他曾參加過三場戰役,除此之外,我們幾乎沒有看過關於蘇格拉底參與公共事務的記載。而蘇格拉底整個的公共參與事務,對蘇格拉底而言,可能表現在和年輕人的對話,所以蘇格拉底這個例子被稱為一個private individual,但這不代表這個private individual完全不涉入公共事務,至少對蘇格拉底而言有個最少量的涉入公共事務,然後他有個更大量的時間,對他而言是更重要的公共事務就是對年輕人進行道德規劃,所以這也是我們理解private individual的一種方式。
再來就是,蘇格拉底能夠接受這一個概念---一個人能做出對城邦有害的事情嗎?從我剛剛的分析,這個答案是清楚否定了,因為就算城邦對我們不利,我們也不應該用同樣的方式對付城邦。法律的第二種層次就是建立在教育、養育這兩件事上面,我們必須特別注意養育,婚姻制度的出現必須要出現在文明的制度當中,可是這樣的文明,從城邦制度來看,理所當然和其他的城邦文化連結在一起,所以城邦立法有了他才會說城邦把你生下來,然後你就接受城邦的教育和養育,他這裡特別提到我們的後代以及我們服務人員、奴隸,這是他在這裡所說的敘述。
接下來,他說你要嘛說服他,你要嘛遵守他,對城邦而言,換句話說,如果你不能說服他的話,那就閉嘴,你就接受城邦的法律,所以這就是在整個第二段的回應中,法律做出了為回應。在這邊我們可以看到,這是一個直接的問題,這兩個問題是一樣的,讀完這一段你可以看到,在這段的論述當中你是不是可以看到「威權主義」、「父權主義」的觀念在法律這段的論述裡面,我想不難讀到。重點在於,蘇格拉底會認為我們是城邦的子女、奴隸,所以我們要對於城邦絕對的服從,我們對於父母親、長輩也要絕對的服從?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把法律剛剛說的話理解成蘇格拉底的立場,那我們就必須說蘇格拉底也接受這樣的詮釋立場。問題在於蘇格拉底接受這樣的立場嗎?因為把你自己視為奴隸,代表你其實是一點也不自由,
但是蘇格拉底在各種立場都表示我們身為人最高的價值是自由人,我們在道德方面是要具備有反省能力的,我們不是被別人一個口令動作、指使的過生活。大家還記得蘇格拉底在Apology裡面告訴我們什麼,一個沒有檢證的生活不值得活,如果你只是奴隸、一個聽命行事的人,你要如何檢證你的生命,所以從這個方式來看,法律的觀點是否可以放在蘇格拉底的身上,我們就可以打上一個很大的問號。
蘇格拉底是不是支持這樣的立場,如果蘇格拉底不支持的話,那法律到底和誰說話?非常有可能和Crito說話,然後和Crito說甚麼?你沒有哲學氣質沒關係,但是你一定要守法。而守法的好處是什麼?不僅是照顧你的靈魂,而且也照顧你的身家性命。對於蘇格拉底而言,把法律帶出來可能有這樣的想法,在他死之後,這位朋友還能在雅典安身立命。所以在整個對話當中,如果我們用這樣的方式閱讀,我們會發現整篇文章的論證結構是三個部分的論證,三個論證是彼此沒有重疊的,各自有各自的正義觀、價值取向。
再來就是在這段的論證當中,法律是否給予我們任何違背法律的機會,我們可以看到有個機會叫做persuastion,你去說服法律,所以我們就可以違背法律等等,問題在於說服法律之後,法律改變之後你還是必須守法,因此,違法的機會在於哪裡? 問題是persuastion有不同的詮釋,美國西北大學學者R.Krautw他做了一個詮釋,他認為說persuastion的概念在對話錄中,雖然有這樣的機制的設計,但是在雅典古代城邦政治中,並沒有我藉由說服,因此我非法的行為可以被證成的,在道德上是有正當性,這樣的一種觀點。所以換句話說,所謂的公民不服從是指他們使用各種方式、方法都無法使政府改變政策,所以他們使用非法的方式,可是在城邦發展的歷程當中,特別在雅典他沒有空間讓我們做違法的事情,在給予你們說服的機會,比如說,Apology裡面蘇格拉底被給予這個機會,說服雅典人,但是你如果沒有說服你就要守法,就算你說服你也要守法,你沒有違法的狀態,法律改了就必須接受你改的法律。
而第二個可能的詮釋是由Weiss這位學者提出,他說persuastion的這個詞,雖然在希臘文字當中可以被理解為說服,但是他也可以被理解為「諂媚」,換句話說,我們身為公民面對城邦的法律,你要嘛遵守,你要嘛諂媚他。什麼叫做諂媚他,就像在蘇格拉底在Apology裡面說的,有很多人到了法庭之後,就把妻小帶進去,一聲令下就開始哭,哭到陪審團覺得太可憐了,所以無罪釋放,這就叫做persuastion,所以這是建立在諂媚的活動當中,如果從這種角度來看,他不可能在所有的情況下違法,所以從這邊我們也可以看到civil
disobedience 在這種閱讀方式,並沒有太多的文本上的根據,但他並不否認他具有年代意義,1960-70年代的國際政治。
接下來的是第三個agreement,主要表現在因為蘇格拉底在城邦中待了70年,也知道雅典如何運作的,所以換句話說,你也答應成為一個雅典人,這是在你認可的情況之下,而然更重要的是認可本身是沒有任何的強迫的,所以我們在這段論述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有很明顯的contract theory契約論的理論,這個契約論表現在,剛在文本也看到,但是他是有個細節的,雅典人長到18歲之後,他可以決定他要否成為雅典人,其實滿多國家到現在還是保有這樣的制度,像是法國,你長到19歲之後,你就可以決定你要不要成為法國人,在雅典當時的制度是當你成長到18歲的時候,你就會到你的所在區,雅典有十個區,然後一個趨是由一個市府所組成的,你就要到區公所登記,我今年18歲登記我具有公民資格,但是登記公民資格之後你還不是個公民,你可以花很長的一段時間,從18歲到70或者80歲,你可以一直在雅典觀察,雅典的政治、司法、各種方面的運作方式,最後你可以申請成為雅典公民,所以換句話說,法律在和蘇格拉底、Crito說的事情是,我給你這麼長的時間觀察,我給你在諮議院裡面觀察、在公民大會裡面觀察、在軍隊裡面觀察、在整個雅典各各公共事務、機構給你機會觀察,當你覺得這是真的適合你居住的城邦,那你就可以確定下來,成為雅典人,所以你就從具備有公民身分的資格轉變為雅典公民,這是整個成為雅典公民的行政程序。
我們可以看到這某種程度是個contract theory在法律的對話當中,在這裡可以看到蘇格拉底既不遵守,也不被說服,我們如何理解這句話,法律基本上指控蘇格拉底既不遵守也不被說服,既不遵守部分,我們可以看到蘇格拉底從曾經拒絕用集體審判的方式審判海軍將領,因為雅典的法律規定,任何的審判都是只能一對一的審判,每一次審判都只能一個人,不能「包裹」式的審判,所以蘇格拉底一聽到要使用包裹式的審判,他就直接回家,他認為他不能參與這樣的審判,所以他有前例不遵守法律。再來就是他也不說服,如果我們使用說服是諂媚的概念來理解的話,蘇格拉底也是從來不曾諂媚、討好雅典人,在Apology裡面他說他是什麼,大家還記得嗎?馬蠅,而雅典是一匹大笨馬,所以他從來也不想討好這匹大笨馬,從這個角度來想,蘇格拉底既不說服法律,也不遵守。
在這一邊,你既然提到你已經成為雅典公民,與雅典這一邊有個契約的關係,你就不應該像是奴隸一樣逃跑,所以他在一次表現公民在城邦之間的關係是一種主人和奴隸的關係,這是在法律的立場中可以看到的,當然當代的人讀到這一段文本,我們不經會思考我們個人的處境,我們和國家之間,到底是不是這樣的關係,是不是適合使用這個關係來理解,你要說不是嗎?還真的滿不是的,如果你要說是嘛?某種程度上還滿是的,有誰可以直接對中華民國政府說,老子不想理你,我想直接離開台灣跑去哪裡,你只要沒有護照、身份證,你哪裡也去不了,確實在當代我們和國家之間還是有種主人和奴隸的關係,因為如果你沒有身份你就會像是航站情緣當中的男主角,你只能活在一個奇怪的地方,出不了境、入不了境,一個尷尬的地方,所以某種程度我們又像是奴隸,只是說法律的概念之中,他想要凸顯出來一種絕對服從的概念。我們在閱讀這一段的時候,我們就要回過頭來再一次思考一件事,就是蘇格拉底接受我們對於任何的命令、任何想法都要絕對服從嗎?還是說我們因該用一種批判的態度、反省的態度去面對這樣的觀點?回到我們本身,我們是不是永遠都要遵守國家、政府的要求,
我們回到自己思考這個問題,雖然這是一個古代的文本,這個問題就留給你自己思考,到底國家要求我們都必須要遵守,即使他是不正義,而然,蘇格拉底是雅典的公民,他會認為他是城邦的奴隸嗎?如果我們從private individual的層次說明的話,蘇格拉底盡可能的不讓城邦束縛他,特別是當城邦的要求對他而言是不公不義的時候,他其實會是立刻的將城邦的枷鎖拋棄,他始終要保持自己成為free man,我想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free不只是物理上的概念,也是在靈魂上不受制服的,保持他的道德完整性,所以你可以看到他在這邊的回應,如剛才所說的成為雅典公民的程序,他是不受迫、不被騙、給予足夠的時間,在這邊,有一個當代不斷被強調的概念,就是公開、透明,就是雅典人要成為雅典公民的過程當中,雅典整個的政治運作是公開在所有公民的眼皮下面,我們可以到各個方面觀察,公民大會絕對會歡迎18歲的公民進去看,他們是怎麼運作的。公開、透明也是Crito在當代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生活在民主社會當中,這應該是我們應當要求政府給予我們的權利,政府的施政都應該是如此,所以我們還是可以回過頭來看這個問題。
剛剛看到公民是否可以不遵守城邦的可能性,同樣的法律要說的,我給你空間、時間、最透明的資訊,在這三個條件之下,你決定成為雅典人,你責無旁貸的,你絕對要服從雅典的統治,最後法律在論述完三個觀點之後,他提出了三段的敘述,第一個就是蘇格拉底的逃獄會傷害他的朋友,再來就是蘇格拉底的名聲會敗壞,然後蘇格拉底的小孩也不能受到教育。
你可以看到這三個論述,正好對應到Crito之前的論述,所以最後一段法律的回應是針對Crito每一點進行回應,同樣的讀到這邊,我們回過頭思考整個的論證結構,當Crito 要求蘇格拉底逃獄,蘇格拉底用哲學的方式討論逃獄這件事情是不恰當的,Crito 說我聽不懂,接下來他就讓法律出來說Crito 懂得話,然後和Crito 說逃獄是不好的,而你說的好處都現在都是不利於我的,也不利於我的子孫,所以在整個對話當中,我們可以看到三個對話者,他們各自提出了三個對話的立場,在整個對話錄的末了蘇格拉底說:「法律講完之後,我聽著他們的說話,好像是Crarbant」他說看到這群人就像是酒神的信仰者們,他們在宗教慶典當中通常會處在一種瘋狂的狀態,所以蘇格拉底說他聽了法律的觀點,就像是Crarbant一樣聽到音樂、笛子的聲音,接下來他說:「我只能聽到這種聲音,別的東西我都聽不到」,這一段話到底在說什麼?很多學者會說,從這段話中我們可以知道,蘇格拉底其實是接受法律的立場,因為他只能聽到這個聲音,別的他聽不到,這的確是非常直接、傳統的詮釋,但是除了這樣的詮釋之外,我們還可以有其他的詮釋。
第一個問題是這個希臘字Crarbantes,和它同意義的字就叫做「瘋狂的」,所以蘇格拉底說:「我聽到法律的觀點,就像是這些瘋狂的酒神信奉者一樣,因此他聽不到其他的聲音」,到底蘇格拉底是接受他的觀點呢,還是不接受他的觀點呢?其實我們可以從柏拉圖整篇的對話錄看到,當柏拉圖講到Crarbantes這樣字辭的時候,他其實是指這群完全不理想的人,第二個我們在Phaedos對話錄當中,當Echecrates 提出關於愛的論證的時候,Phaedos對蘇格拉底說:「你看他講的有多好,好到我覺得「愛」好像就在我的面前,這個論證多具有說服力」,他就像是Crarbantes一樣,而蘇格拉底聽完關於Echecrates 愛的論述,他完全無法接受關於Echecrates 愛的說法,我們從這幾篇對話錄可以看到Crarbantes的出現,無非是非理性的,就是蘇格拉底無法接受的論證,所以我們從剛才的論述中可能的解釋就是,當蘇格拉底說我在我耳朵聽見這些嗡嗡嗡的聲音,突然之間我彷彿是處在酒神的狀態,其他的聲音我都聽不進去,他指得是那些東西都不是我相信的事情,因為他一直在吵,所以我相信的那些東西我都聽不到,而不是其他的東西都被我排除了,我好像只相信法律的東西。這些其他的東西很有可能就是蘇格拉底自己提出來的觀點,只是在這個對話錄的觀點、篇幅中,沒有時間處理他,所以我們可以猜蘇格拉底他聽到了什麼,在斐多篇、申辯篇都可以觀察出他聽到的是「理性的聲音」,不管就作神諭、守護神。
再來是Crito有沒有被法律給說服?「i have not say」這是一個值得玩味、推敲的方式,感覺起來好像是「我被說服了」,或是感覺起來是「隨便!無所謂!」,所以他到底有沒被說服?
在這段的論述中,提及到God的表述,蘇格拉底提到「Ho theos」單數神的表述。上個世紀很多的注釋本都會提到,蘇格拉底在宗教一方面有一個重要的轉折,就是古希臘明確的多神信仰在這裡轉述成單一神論的立場,可能早些的詮釋都沒有讀到文本裡面去,如果回到Apology可以看到蘇格拉底從來沒有說:「我命立新的神明,我的宗教信仰就是傳統雅典的宗教信仰」,他不斷強調這件事情。另外一個就是希臘文的表述,特別是在柏拉圖的作品中能被清楚的表現出來,通常他使用神的單復數,其實他本來就沒有這麼在意使用單數神、複數神,因為在那個文化沒有人會在意那是什麼,大家都會知道你想說什麼,所以早期在做注釋的學者可能挑出單一神論,但是可能都是多餘的詮釋。
我們必須回過頭來,想一想這幾個問題。第一個就是Crito、蘇格拉底、法律,他們是不是對於正義提出同樣的觀點,特別是一個人如何行為。回頭來看,Crito告訴我們什麼,生命比較重要,所以我們必須逃獄,逃獄是正義的,幫助朋友是正義的; 蘇格拉底告訴我們什麼,靈魂比較重要,所以逃獄不應該是選項;然後法律告訴我們什麼,法律、國家比較重要,所以逃獄不應該是我們的選項。在這段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看到正義的觀念,至少有兩種立場,Crito和法律的立場都是關於行為,我應該逃獄、我不應該逃獄;蘇格拉底對於正義的理解是關乎於行為者,就是一個人靈魂好的狀態的維持。在這樣的對話中,三個人點出兩種倫理的觀點,一個是行為者為中心,就是蘇格拉底;另外就是,以行為為中心,這就是指Critoc和法律。
我們可以看到兩個正義觀在這個對話錄出現,大家會認為這三個人士抱持著同樣的信念,顯然不是,Crito 的價值信念非常的傳統,所謂的非常傳統就是他所生活的環境中的日常風俗習慣,像是我所說,我們是小圈圈的人理所當然要相互幫忙;對法律而言,他呈現出來的價值觀是城邦至上,我們不能違背城邦的任何規範,因為這是建立在兩個條件之上,一個是公民和城邦之間的契約關係,另外一個是城邦對於公民的養育之恩;然後蘇格拉底從來不從這個角度思考,他認為人生的價值在於對於靈魂的照顧,人生的價值指表現在照顧靈魂,所以關心自己的靈魂比起關心守法和幫助朋友,在道德的層級上更具有優先性,在價值的排序上更具有優先性。
最後,大家可以思考的,如果這是大家可以接受的閱讀方式,在這篇對話錄中他的主題是什麼?我們知道篇名叫做Crito ,但是什麼都沒用,Crito就是一個人名一樣,並沒有內容。你讀完對話錄後,你覺得這是他的主題嗎?1.Civil
disobedience 還是2.Law abidingness,3.taking care of one's soul,4.Friendship。你覺得哪一個是主題?由我個人的立場,3和4可以合併一起來理解整篇對話錄,3體現了蘇格拉底對個人長久的倫理關懷,4表現蘇格拉底對朋友的關心,即便他即將赴死,他還是擔心活著朋友的未來。這雖然是一篇非常短的對話錄,但是這篇對話錄有需多值得我們思考的東西,不論是倫理學上面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