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揚升 同學 摘要
4.17
擁有土地對雅典人而言是社會地位與政治影響力的基礎,在阿提卡,除非城邦特許,只有合法的雅典男性市民可以持有土地。多數案例中,土地都經遺產的形式由父親或是家族中最親近的男性親族傳給下一代子嗣,這些繼承土地的男性也因此得竭力證明他們繼承的合法性,以保衛他們的土地。
4.18
通常財產的繼承很順利,但有些四世紀留存下來的法庭紀錄,紀載了關於父母身分的爭執以及不悅的親屬們質疑繼承者資格的舉動。既然地產是財富的基礎,兩造自然是竭力爭取,勝訴的誘因也值得他們花錢尋求法律奧援。爭端的部分起因,是雅典人並沒有出生證明,當時也沒有官方的登記處,以科學方法證明親屬關係就更不用說了。要證明一個人既是公民並擁有合法繼承之資格,最簡單的方法是說服陪審團,自己是某個胞族(phratria)的子嗣,並在成年後成為某個區(demos)的成員。
4.19
在一份法庭紀錄中,一位公民被他的區投票註銷了他的區域身分。為了證明自己的公民身分,他上訴至雅典中央法庭並找尋證據證明他的父母雙方俱為純正雅典人,他的區域身分也是在他成年時因著父親的身分而合法取得的。
4.20
父系血緣的證人,頭五位是他父親之血親,再加上幾位他父親的姻親;接著是他父親的包族成員;再加上與他父親同屬一個區的同胞。母系血緣方面,則沒那麼容易證明,因為女性通常不會明確地記載為某個胞族或區的成員,但上訴者仍然找了與父系血緣證人類似的陣容上法庭,只不過這些證人全是男性,沒有女性。
至於他自己生活的證明,他找了母親的姻親以及一些參與活動的證據,最重要的是,他獲准加入胞足以及區的儀式證明。他並且強調他曾經被選為區域的祭司以及官員。最後他勝訴了,但是風險其實相當的高:如果他敗訴,他可能會被賣為奴隸。
參考資料:
The World of Athens: An Introduction to Classical Athenian Cultu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
Chapter 4 Athenian society pp.159-161